*注:本篇法规已被: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等9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12月15日,实施日期:2011年12月15日)废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市区部分区域棚户区拆迁改造有关事宜的通告
(哈政发法字〔2009〕6号 2009年3月26日)
为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促进“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建设,现就市区部分区域棚户区拆迁改造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范围
(一)道里区
1. 东起职工街西侧道路红线,西至窑地头道街东侧道路红线,南起小职工街北侧道路红线,北至工农大街道路红线南侧围合的区域。
2. 乡政街道路红线,天和街道路红线和华联超市北侧围墙围合的区域。
3. 东起宾江花园住宅楼西侧,西至通江街东侧道路红线,南起市警备区办公楼北侧,北至松花江南岸围合的区域。
(二)道外区
1. 东起南直路西侧道路红线,西至教工街东侧道路红线,南起八十七中学北侧道路红线,北至宏伟小学南侧围合的区域。
2. 东起南十五道街西侧道路红线,西至南十四道街东侧道路红线,南起兴业街北侧道路红线,北至仁里街南侧道路红线围合的区域。
3. 东起北十四道街西侧道路红线,西至北十二道街东侧道路红线,南起富锦街北侧道路红线,北至长春街住宅楼南侧围合的区域。
4. 东起北七道街西侧道路红线,西至育民小学东侧道路红线,南起规划地灵街北侧道路红线,北至大新街南侧道路红线围合的区域。
5. 东起规划江桥街西侧道路红线,西至红旗大街东侧道路红线,南起规划平湖路北侧道路红线,北至滨北铁路线南侧围合的区域。
6. 东起规划利材路西侧道路红线,西至南直小区东侧道路红线,南起滨北铁路线北侧道路红线,北至哈呼公路道路红线南侧围合的区域。
7. 东起南棵头道街西侧道路红线,西至南棵二道街东侧道路红线,南起南棵小区北侧道路红线,北至桦树街南侧道路红线围合的区域。
(三)南岗区
1. 东起学兴路(含规划学兴路)西侧道路红线,西至规划长寿路东侧道路红线,南起学府花园小区北侧,北至规划延兴路南侧道路红线围合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