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2008修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云南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文山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文山州行政区域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与我州毗邻的外省区域或境外,对我州国土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危害或严重威胁的。
  1.4 基本原则
  1.4.1 在州政府统一领导下,州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4.2 本预案涉及的州级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1.4.3 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保证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 各级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 预案启动条
  重要火情报告州政府后,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变化,如果火场持续1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地方政府请求救助或者州政府提出要求时,经州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经州政府分管的领导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 森林火灾处置的等级划分


  为及时有效处置各类森林火灾,依据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灾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级: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