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政发〔2008〕3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因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经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对州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黄文武同志:领导并主持州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州财政局(含州国资委)、州人事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徐爱民同志:负责州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分管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州能源局、州铁路筹建处、州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及“兴边富民”工作)、州建设局(含州规划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民政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州宗教事务局、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州残疾人联合会、州侨联、天保海关、天保海关走私犯罪侦察局、文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文解放军。
姚堂文同志:分管州经济委员会(含州乡镇企业局)、州交通局、州统计局、州商务局、州招商局(州经济协作办公室)、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三七特产局、州三七产业园区管委会、马塘工业园区管委会、文山普者黑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州公路投资公司、州物资总公司。
联系州工商联、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电网公司文山供电局、文山公路总段、文山公路规费征稽处。
林耘埜同志: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研究室、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州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州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州国土资源局、州委州政府接待处、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联系州国家税务局、州地方税务局、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文山州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文山监管分局及其他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第二地质大队。
钱 磊同志:主持州公安局工作。分管州司法局、州信访局、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州无线电管理处以及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
联系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委610办公室、州国家安全局、驻文武警部队、天保边防检查站。
兰 骏同志:分管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环境保护局、州旅游局、州盐务局。
联系州盐化公司、州邮政局、文山电信分公司、文山移动通信分公司、中国联通文山分公司、中国网通文山分公司。
张秀兰同志:分管州教育局(含州中等职业学校迁建管委会)、州文化局(含州新闻出版局)、州科学技术局(含州知识产权局)、州卫生局、州广播电视局、州体育局、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州红十字会、州老年人体育运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