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重点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公开电话、电子邮箱等载体建设。政府门户网站要围绕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工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要坚持“集中、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实现“一口受理、一次告知、内部流转、限时协办”的运作方式。政府信息查询中心要扩大服务功能,推出主动公开的“一站式”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一口式”受理的服务模式。加强市长、县(市、区)长、局长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建设,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咨询、诉求、意见、建议。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务公开形式。
(三)发挥公共媒体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民生会客厅”、“7123456热线”、“局长进社区”、“行风面对面”、“今晚会见”、“行风热线”和“1071热线”等公共媒体栏(节)目,大力推进政务活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赢得群众的充分理解、广泛支持。
(四)推进政务公开重心下移。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把为民服务项目下摆到社区(村屯),实现服务职能前移,方便群众办事。对社保、医保、低保、救济、扶贫、计划生育、土地流转、征地补偿、涉农补贴等群众最需要知道的政策以及办事程序、评定结果都要在社区和村屯及时公开,方便群众了解。乡镇要重点公开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街道要重点公开年度工作计划,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及进展情况等公共服务事项。
(五)规范行政执法告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时,要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示到执法现场、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在实施行政检查时,要告知当事人检查的内容、要求和法律依据。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要告知当事人行政强制的依据、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
(六)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市教育局要组织各类学校推行校务公开,主动公开招生计划、入学考试、教育收费、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评优评先、保送、加分等内容。市卫生局要组织各类医院推行院务公开,主动公开医院资质信息、就诊程序、医保结算、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等内容,继续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等。供水、供气、供电、供暖、通讯、金融、保险、邮政、房产物业、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客户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服务程序,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