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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等关于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

北京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
(京民福发[2008]543号)


各区县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建立适应首都经济社会需要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发展原则,加强宏观调控和指导
  以人为本,促进公平。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老年福利整体水平。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逐步实现投资经营主体多元化。
  分类指导,统筹发展。优化养老服务机构空间布局和行业结构,与居家养老服务协调发展。
  建管并举,规范管理。推进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调整存量、优化增量。
  二、明确发展目标,构建新型养老服务模式
  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坚持以“全面关怀、重点照顾”为理念,不断推动老年福利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建立与老年人多层次、多样性需求相匹配的服务供给机制。
  (一)制定总体发展目标和分步实施任务。建立集中照料服务与社区居家服务互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2009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5万张。到2015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1万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8张;到2020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4万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4张,并随着老年人口增加而不断提高床位总数,保持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不降低。
  (二)建立分类发展政策和服务分工机制。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型养老服务机构,以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及其他低收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政府通过政策扶持社会力量建设的普通型养老服务机构,以一般工薪老年人为服务对象;政府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高档型养老服务机构,以满足养老服务的市场需求。着重发展护养型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提高全市护养型养老床位比例。
  (三)实施区域布局统筹和差异化发展战略。东城、西城、崇文、宣武要充分挖掘本区域潜力,大力开发闲置资源,发挥现有机构存量功能,保障本区域养老服务基本需求得到满足;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昌平、顺义、大兴养老服务机构以普通型、护养型为主,在满足本区域养老服务需求的同时,拓展服务对象,扩大服务区域;房山、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养老服务机构在保障本区域养老服务需求的同时,应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及区域优势,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高档型养老服务机构。
  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形成中心城区基本服务保障圈、城乡结合区服务供给拓展圈、远郊区县市场服务特色圈,实现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地域布局与功能定位比较合理的区域差异性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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