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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省卫生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省卫生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09〕7号)
省卫生学校:
你校《关于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黑卫校发〔2009〕2号)收悉。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2001〕54号及省物价局、财政厅黑价联字〔2003〕32号文件精神,现就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
中职护理、药剂、医学检验、医学美容、口腔工艺技术、助产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2880元。
二、
高职护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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