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1.建立联合巡查制度,突击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文化、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各县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县网吧数量和分布情况制定最低巡查频率,并认真填写、保存巡查记录。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或通报,确保网吧检查的联动机制和各部门间信息通畅。针对网吧存在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要确定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网吧违规经营行为的同时,还要检查日常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对没有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的要予以通报。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执法,量化处罚标准。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州、县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省文化厅等1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一次接纳3名以上8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要责令停业整顿,时间不得少于15天;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要坚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适用罚款处罚的,按《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幅度具体量化,但每次接纳1名未成年人的罚款处罚不得低于省文化厅等1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2000元/人的标准。
3.建立网吧违规行为的信息通报制度。各县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制定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加大舆论宣传的力度。一方面,广泛宣传网吧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政府各部门采取的管理措施,宣传治理网吧的工作成效;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要求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实行曝光,震慑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4.落实安全规范,确保安全经营。日常监管中重点检查网吧是否按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网吧信息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出台专线接入和网吧治安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网吧的信息网络和治安防范能力。网吧经营者要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实际演练,工作人员应熟知相关预案、安全知识的应用。在网吧经营者中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