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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文山州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文山州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政发〔2008〕6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州文化、公安、工商、教育、财政、监察、卫生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文山州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七月七日

文山州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州文化局、州公安局、州工商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
州监察局、州卫生局、州广电局、州政府法制办、电信局、
人民银行、州文明办、综治办、团州委)

  为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国家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等14个部门联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精神和省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文山州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网吧管理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重要工作,以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网吧管理工作,规范网吧及网络游戏市场秩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切实建立起齐抓共管与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与以块为主、日常巡查与技术监管、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网吧管理长效机制,使我州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布局趋于合理,经营秩序明显改善,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文化内容健康向上,尽快实现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状况的根本好转,保障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健康发展。建设好互联网精神文明阵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全州各项事业的全面推进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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