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实施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并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管。继续完善杭州市政务实时监督系统医药子系统,进一步拓展系统功能,并逐步向区、县(市)延伸。继续推进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提高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保证农村和城市社区群众用药安全。依法规范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继续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制定考评细则,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将考评结果与奖惩、晋升晋级挂钩。继续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行为。
(七)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严格准入条件,实施源头治理,加强行业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药品潜在的安全威胁。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强化监管的体制机制。
(八)巩固深化公路“三乱”治理工作成果。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和“绿色通道”政策的有效落实。严格规范公路收费权转让行为,坚决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等问题。强化96520举报电话(公路“三乱”投诉举报电话)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对治超站点、收费站、检查站以及高速交警、路政、施救等涉路执法、收费、服务部门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违法问题,积极探索建立防范公路“三乱”的长效管理机制。
(九)继续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促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作。加强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十)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在巩固政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清理规范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坚持自查自纠和严格审核相结合,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十一)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
以贯彻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抓好厂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注重维护破产倒闭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厂务公开工作覆盖面。以全面推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制度为重点,大力提升村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