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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处置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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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列入Ⅱ级监控的传销事件。

  危害性、扩散性、社会影响一般,涉案人员50人以下的传销活动属于Ⅲ级(一般)传销突发事件。

四、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分级启动本预案,积极开展应急响应工作。I级(特别严重)传销突发事件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响应,II级(严重)传销突发事件、Ⅲ级(一般)传销突发事件由所在县(市、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响应。

  4.2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接到传销突发事件信息后,所在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执法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围控、调查、定性,现场查处,并按时限(下同)将信息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应急预案启动后,分管领导、应急人员快速到达现场指挥,果断处置,掌控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防止事态扩大。在上级主管机关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妥善处置传销突发事件,防止传销人员发生自残、自杀或其它过激行为。对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实施现场隔离,进行询问、登记、检查,摸清其真实身份,对一般传销人员采取批评教育、思想疏导等方式,避免矛盾激化、事态升级。对于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对传销案件的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汇报,同时向当地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报告。现场执法人员要高度警惕,在说服教育传销人员时做好自身的安全保护。因传销案引起的群众上访事件,信访部门负责协调,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经询问登记传销人员身份后,及时遣返安置。

  4.3 I 级(特别严重)传销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4.3.1应急指挥部宣布进入应急响应期。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应及时到位,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对传销突发事件作出具体的工作部署,召集专案组成员,按照应急要求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4.3.2启动专案组工作。市应急指挥部根据案情需要可指定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专案组成员应在接到专案任务后 2小时内到位,迅速进入应急响应工作状态。专案组各成员必须服从专案组统一指挥和安排,完成工作任务,并将处置情况上报市政府应急办。

  4.3.3处置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安排执法干警对传销现场进行进一步排摸核实,确定传销人员活动情况后,及时向指挥部通报信息,确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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