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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土地登记公告样式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土地登记公告样式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2007年公布的《土地登记办法》(第40号令),按照《北京市开展土地总登记发证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对符合总登记要求的宗地其权属审核结果必须进行公告。现将市局制定的公告内容及样式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土地登记公告(样式)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土地登记公告(样式)

______区(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登记审核结果
公   告

  现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_____分局对_____登记区土地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等有异议者,请于   年  月  日前,到______(区县国土分局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______分局
年 月 日

  土地登记审核结果

单位(个人)名称

单位(个人)地址

土地座落

土地权属性质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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