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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应组织专业单位在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前,认真听取基层意见,要采取措施,认真组织项目踏勘,加大项目踏勘的力度和深度,应通过项目区实地踏勘和听取基层意见,确保基础材料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区实际情况,为项目规划设计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各分局还应在项目规划设计初步完成后及时组织规划设计单位征求基层意见,确保方案符合当地实际,有利于生产发展,切实改善生产条件。凡没有征求基层意见的规划设计不得上报市局。
  三、按照要求,规范申报
  (一)申报重点
  2008年重点考虑如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1.农用地开发整理项目;
  2.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3."三坑"综合治理项目。
  2008年,将在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继续稳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项目试点,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项目安排时优先考虑综合效益高,对新农村建设支持力度大,能够有效促进当地产业转型、产业结构调整,采用节水等新技术的项目。
  (二)立项程序
  1.建立项目备选库,实行入库备案制度
  从2008年开始,由各分局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选库。各分局对完成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进行论证和入库审查,对通过专家论证及入库审查的项目进入本区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选库,并报市局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备案报告、入库备案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各分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项目备选库建设与管理。认真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论证、入库审查,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负责。
  2.做好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及上报工作。
  2008年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中,预算定额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各分局对进入项目备选库的项目及时组织编制规划设计与预算,经初审后按有关规定报市局审核。
  (三)时间安排
  1.入库项目备案时间
  2008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项目备案时间为2008年3月、2008年5月,2009年后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项目备案时间为每年1月31日前。请各分局根据工作进度情况自行安排项目入库时间。
  2.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申报时间
  2008年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上报时间为2008年4月、2008年6月、2008年7月。
  特此通知。

  附件:土地开发整理入库备案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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