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在施市财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在施市财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
  在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项目承担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在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情况总体上进展顺利,其中2005年批准立项的大部分项目、2006年批准立项的部分项目已竣工。但是,项目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导致部分项目发生变更,个别项目进展缓慢。为进一步了解并有效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规划设计有效落实,摸清下一步改进项目规划设计与实施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市局拟开展在施市财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中期检查工作委托北京京垦土地整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分区县逐项目核查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等。
  检查工作从2008年9月中旬开始,于11月底结束。到每区县的具体时间将提前2天电话沟通确定,请各分局积极配合并提前准备好有关项目资料,并就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新农村建设、设施农业建设等对土地开发整理的需求,对开发整理工作的建议等提出书面材料。
  检查期间,北京京垦土地整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的食宿费用由北京京垦土地整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期检查材料清单

  二○○八年九月十日

  附件: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期检查材料清单

  1、立项申请及有关批准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规划设计报告、预算书及相关图册。
  4、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材料。
  5、项目实施方案。
  6、有关合同书、协议书和任务委托书:主要包括可研、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合同、测绘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拆迁补偿合同、任务委托协议等。
  7、项目招投标有关材料:主要包括招标书、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投标书、评标委员会名单、开标过程记录、评标报告和中标通知书等。
  8、项目工程质量监理、检验有关材料:主要包括路、渠、管道、桥涵、井等分部工程的监理或检验单、监理日志、监理月报,施工材料、所购设备质检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等。
  9、资金管理及拨付有关材料。
  10、有关影像资料。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