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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矿泉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矿泉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
为落实市政府对首都宝贵的矿泉水资源实行保护性限量开采的政策精神,促进矿泉水生产企业珍惜、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现就加强本市矿泉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
加强对矿泉水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按时上报季度补偿费台帐;
二、
5月20日前完成矿泉水生产企业的远程监控水表安装工作,逾期未安装年检不予通过;
三、
5月20日前上报辖区内矿泉水企业开发利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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