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 务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离退休的人员费用,根据离退休人数和国家 统一规定的离退休金、补贴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核定补助。
基本医疗服务原则上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以及个人付费 等方式,按服务收费补偿。
(三)固定资产投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政府举办的 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 型或改造设立,同时,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辅以改扩建和新建, 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 构的建设项目,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建设程序编报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按分级管理的要求,经发展 改革部门综合平衡、审核批准后,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所需资金 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定,报同级政府安排,上级发展改革部门 根据实际情况对困难地区适当给予支持。其他项目按规定纳入国 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四、政府补助及社区卫生服务收支的监督和管理
(一)加强政府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各级财政、发展改革、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社 区卫生服务政府补助资金的分配、核拨、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 理,加强追踪问效。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要与服务效果挂钩,由卫生、财 政部门在严格监督和考核评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情况的基础上予以核拨,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对服务效果好 的,适当给予奖励;对服务效果差的,相应扣减补助,以提高财 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按规定实行项目管理的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养 等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项目由卫生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立 项、评审、实施、检查、验收。项目所需设备按规定实行政府采 购。
基本建设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认真 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保证设计、施工、监理、采购招标、投标工作公开、公正。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标准和内容建设,并按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建设稽查、审计、竣工 验收等制度。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规范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的监督管理
各级财政、卫生部门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特点,加强 财务监管,规范其收支行为,探索建立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收支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