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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4和2005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3、经审验合格的单位,由市物价局在《收费许可证》正、副本上加盖2005年度收费年审专用章;对审验不合格的单位,市物价局可暂扣其《收费许可证》,并移交市物价检查所审查。对不参加年审的单位吊销其《收费许可证》。
  4、各单位《收费员证》到期(有效期三年)按有关规定必须换证,重新进行培训考核。没有办理《收费员证》的,按有关规定,需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培训费,新证140元,换证100元。经过上岗资格培训,取得《收费员证》,才能从事收费工作。

  附件一:《2004和2005年度收费情况年审表》
  附件二:《2004和2005年度收费项目、收费收入、收费支出情况表》
  附件三:《收费员证申请表》
  附件四-1:《南宁市公益服务收费年审时间安排表 》
  附件四-2:《南宁市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时间安排表》
  附件四-3:《南宁市中介服务收费年审时间安排表》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一日

  附件一:2004和2005年度收费情况年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收费单位

名称

收费单位性质

法人

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送审人

收费许可证号

收据领购证号

单位预算

管理性质

财政拨入经费

2004年

工 资

总 额

2004年

2005年

2005年

开户银行

帐号

中小学校

情况

年度

教职工数

班数

学  生  数

教师

工勤人员

小学

初中

高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2004年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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