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区“苏州太阳广场”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建抗〔2008〕33号)
苏州保利苏景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
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08年4月17日对你单位报审的“苏州太阳广场”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相关资料报我局复核。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市区“苏州太阳广场”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市区“苏州太阳广场”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主楼与裙房间抗震缝宽度100mm不符合规范要求,应作调整。
二、主楼抗侧力结构体系建议改为框架--核心筒,整体计算时核心筒开洞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本工程地下三层,建议地下室一层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端考虑。
四、应调整设备层结构布置形式,避免产生侧向刚度和受剪承载力不规则,避免出现延性较差的受力短柱。
五、计算结果反映第4计算层为薄弱层,建议调整。
六、本工程短柱轴压比应按0.9控制;设备层以下(12)/(C)轴框架柱截面较大、延性较差,建议修改。
七、五层结构平面为立面内收部位,其楼板应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报苏州市抗震办复核。
专家组组长: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