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关于统一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标识和公布标识设计图案评审结果的通知
(苏建工〔2008〕113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为展示江苏监理风采,提升江苏监理形象,我厅开展了监理标识设计图案征集活动。全省监理企业及其他行业人员积极支持,踊跃参与,我厅共征集到监理标识设计作品74幅,经专家初步评审,选出其中的15幅作品在省建设厅网站接受公开投票。根据网上投票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有11幅监理标识设计作品获奖(名单附后),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创意奖5名。在征集标识图案的基础上,我厅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进行了标识设计创作,创作出了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标识(图案和含义附后(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理标识的使用。所有监理从业人员必须佩戴统一制作带有监理标识的安全帽和胸牌。安全帽正前方印刷监理标识,两侧印刷五角星;胸牌左侧印刷监理标识,右侧印刷监理人员注册号(考试合格证书号)和从业人员姓名。非驻苏监理企业和非属地化管理驻苏监理企业派驻现场人员的胸牌内容另增加工程名称。安全帽、标识的颜色和尺寸详见发放给各市的样式。
二、监理从业人员岗位识别。总监理工程师佩戴的安全帽两侧印刷三颗五角星,专业监理工程师佩戴的安全帽两侧印刷两颗五角星,监理员佩戴的安全帽两侧印刷一颗五角星,其他从业人员佩戴的安全帽两侧不印刷五角星。
三、监理从业人员资格识别。省内监理人员和属地化管理的驻苏监理企业派驻现场人员: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胸牌右侧内容由省辖市简称+G+注册号以及姓名组成,省监理工程师胸牌右侧内容由省辖市简称+S+考试合格证书号以及姓名组成,省监理员胸牌右侧内容由省辖市简称+Y+考试合格证书号以及姓名组成。非驻苏监理企业和非属地化管理的驻苏监理企业派驻现场人员: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胸牌右侧内容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简称+G+注册号+姓名以及项目名称组成,监理员胸牌右侧内容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简称+Y+证书号+姓名以及项目名称组成。
四、监理标识的制作发放。带有监理标识的安全帽、胸牌(省内外所有监理从业人员)由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和发放。其他单位未经省建设厅授权一律不得制作和使用。带有监理标识的安全帽和胸牌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使用,监理从业人员以往使用的各种安全帽和上岗牌一律作废,严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