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园区“星湖名轩小区1#-7#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建抗〔2008〕39号)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
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08年5月12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强劲投资有限公司“星湖名轩小区1#~7#楼”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相关资料报我局备案。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一类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审查意见报我局审核。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园区“星湖名轩小区1#~7#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园区“星湖名轩小区1#~7#楼”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由于二层共享空间形成楼板不连续,且二层商店楼梯对楼板有较大削弱,应对二层加强构造措施,并按弹性楼板模型复核。
二、机房层梁抬柱处应加强构造,并注意柱底弯矩的传递问题。
三、楼面大梁不宜与剪力墙垂直相交,3#楼E轴×1轴、3轴剪力墙应设翼柱。
四、3#、7#楼个别墙肢长度、位置与计算不符。
五、7#楼12×S轴墙应按柱建模。
六、底部墙肢长度与肢厚之比小于5的墙体较多,应复核短肢墙承担的第一振型倾覆力矩比。
七、注意荷载取值的准确性;各楼计算参数取值宜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