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吴中区“双冠·双银星座”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建抗〔2008〕47号)
吴中区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
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08年5月30 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双冠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双冠·双银星座”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初步设计修改完成后,请报我局备案。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一类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审查意见报我局审核。
二○○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
吴中区“双冠·双银星座”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吴中区“双冠·双银星座”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应将地下室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设计,并符合有关嵌固端的规范要求。
二、A座裙房高度大于0.2H,收进大于25%,应按高规10.6.3,10.6.4条执行。
三、A座顶部梁抬柱处应采取加强措施。
四、A座场地类别应为Ⅳ类。
五、B座剪力墙偏置且与楼面弱连接,宜作调整或采取加强措施 。
六、应避免出现受力超短柱;梁柱偏心大于1/4柱高时应采取措施。
七、计算位移比时应作刚性楼板假定;风载体型系数应取1.4,并注意其它一些参数取值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