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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08年苏州市村庄建设整治试点名单的通知

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公布2008年苏州市村庄建设整治试点名单的通知
(苏建村〔2008〕5号)


各市、区建设局,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
  根据市政府、省建设厅关于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经各市、区申报,经我局审核,确定张家港市锦丰镇南港村等11个村庄为2008年苏州市村庄建设整治试点村,现予公布。
  2008年苏州市村庄建设整治试点村包括村庄整治、污水处理和古村落保护三种类型。开展村庄建设整治试点,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村庄建设整治工作,有利于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基础设施水平、有利于古村落保护理念和经验积累。各市、区建设局要注重部门配合,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督促和指导试点村庄的各项实施工作。一是坚持规划为先导,抓紧完成有关规划和项目方案设计工作;二是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步骤,落实责任主体;三是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按期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四是注重创新,注重建设科技在试点建设工作中的充分运用,确保试点的示范性。今年十月底前,我局将对11个试点村建设进行抽查验收工作,并根据试点建设完成情况,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部分资金补贴。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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