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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园区“苏州食品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扩建”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园区“苏州食品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扩建”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建抗〔2008〕50号)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08年6月13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食品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扩建”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一类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审查意见报我局审核。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园区“苏州食品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扩建”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园区“苏州食品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扩建” 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本工程应进行地震作用计算,同时建议结构第一层强制定义为薄弱层;考虑到冷库使用的特殊性,周期比控制可适当从宽。
  二、结构计算基本风压应取0.45KN/m2,地面粗糙度应取B类。
  三、穿堂部分由于纵向开洞较大,建议按弹性楼板进行复核计算,适当加大该部分的梁、板配筋。
  四、冷库围护墙高度达37米左右,注意加强与主体结构的连接,确保墙体自身稳定。
  五、高低屋面交接处应考虑施工阶段不利影响。
  结论: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以上问题应在施工图阶段予以解决。

  专家组组长:王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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