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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校校舍、医院建筑抗震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附表四  木结构房屋抗震安全隐患排查表

  工程名称:             产权单位:
1 一般规定本鉴定表适用于8度及以下地区穿斗木构架、木柱木屋架和木柱木梁等房屋。
房屋高度(≤6m) 房屋层数(≤2层) 
外观和内在质量柱、梁(柁)、屋架、檩、椽、穿枋、龙骨等受力构件无明显的变形、歪扭、腐朽、蚁蚀、影响受力的裂缝和庇病;□是 □否
木构件的节点无明显松动或拔榫;□是 □否
木构架无倾斜或歪闪□是 □否
墙体无空臌、酥碱、歪闪和明显裂缝。□是 □否
2整体布置和构造
木结构房屋的平面布置是否有拐角或突出□是 □否
同一房屋是否采用木柱与砖柱或砖墙等混合承重。□是 □否
房屋两端是否有屋架支撑□是 □否
在每一纵向柱列间是否设置了1~2道剪刀撑或斜撑。□是 □否
围护墙是否与木结构可靠拉结□是 □否
围护墙是否贴砌在木柱外侧或半包柱□是 □否
3 房屋易局部倒塌部位及连接
楼房的挑阳台、外走廊、木楼梯的柱和梁等承重构件是否与主体结构牢固连接□是 □否
抹灰顶棚是否有明显的下垂□是 □否
抹面层或墙面装饰是否有松动、离臌□是 □否
屋面瓦尤其是檐口瓦是否有下滑;□是 □否
3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4 结论□好:  该建筑基本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要求。□较好: 该建筑基本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的要求。□一般: 该建筑多项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的要求,建议进行抗震鉴定。□差:  该建筑无抗震加固价值,建议拆除。备注:在符合的选项□内打“√”
专家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附表五  砖石结构房屋抗震安全隐患排查表

  工程名称:             产权单位:
1 一般规定本鉴定表适用于8度以下地区未经焙烧的土坯、灰土、夯土墙及毛石、毛料石墙体承重的下列村镇房屋:单层的土墙、毛石墙房屋,不超过二层的灰土墙房屋,不超过三层的毛料石墙房屋。
房屋层高(≤3m) 房屋层数 其它基本情况 
外观和内在质量墙体无明显裂缝和歪闪;□是 □否
梁(柁)、屋架、檩、椽等天明显的变形、歪扭、腐朽、蚁蚀和严重开裂等□是 □否
土墙的防潮碱草不腐烂□是 □否
2整体布置和构造
同一房屋是否有不同材料的承重墙体□是 □否
墙体布置是否均匀,每开间是否有横墙 □是 □否
房屋立面是否有错层□是 □否
楼盖的木龙骨间是否有剪刀撑□是 □否
大梁是否支承在门窗洞口的上方□是 □否
土墙房屋的外墙四角和内外墙交接处,墙体是否被烟道削弱,□是 □否
砖抱角的土石墙,砖与土坯、石块之间是否有可靠连接□是 □否
外墙四角,楼梯间四角,及内外墙交接处是否设有构造柱□是 □否
多层土石墙房屋每层是否设有圈梁□是 □否
3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4 结论□好:  该建筑基本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要求。□较好: 该建筑基本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的要求。□一般: 该建筑多项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的要求,建议进行抗震鉴定。□差:  该建筑无抗震加固价值,建议拆除。备注:在符合的选项□内打“√”
专家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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