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房屋的平立面和墙体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则性的要求
① 质量和刚度沿高度分布比较规则均匀,立面高度变化不超过一层,同一楼层的楼板标高相差不大于500mm;
② 楼层的质心和计算刚心基本重合或接近;
2.2.5 承重墙体的砖、砌块和砂浆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砖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7.5,且不低于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中型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10,小型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5。
(2) 砖、砌块的强度等级低于上述规定一级以内时,墙体的砂浆强度等级宜按比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降低一级采用。
(3) 墙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6度时或7度时三层及以下的砖砌体不应低于M0.4,当7度时超过三层或8、9度时不宜低于M1;砌块墙体不宜低于M2.5。砂浆强度等级高于砖、砌块的强度等级时,墙体的砂浆强度等级宜按砖砌块的强度等级采用。
2.2.6 多层砌体房屋的整体性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横墙交接处应有可靠连接,当不符合下列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或其他相应措施;
① 墙体布置在平面内应闭合;纵横墙连接处,墙体内应无烟道、通风道等竖向孔道;
② 纵横墙交接处应咬槎较好;当为马牙槎砌筑或有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时,沿墙高每10皮砖(中型砌块每道水平灰缝)应有2φ6拉结钢筋;空心砌块有钢筋混凝土芯柱时,芯柱在楼层上下应连通,且沿墙高每隔0.6m应有φ4点焊钢筋网片与墙拉结。
(2) 楼、屋盖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混凝土预制构件应有座浆;预制板缝应有混凝土填实,板上应有水泥砂浆面层;
② 木屋架不应为无下弦的人字屋架,隔开间应有一道竖向支撑或有木望板和木龙骨顶棚;当不符合时应采取加固或其他相应措施;
③ 楼屋盖构件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表2.2.6的规定:
表2.2.6-1 楼屋盖构件的最小支承长度(mm)
位置和配筋量 | 7度 | 8度 | 9度 |
屋盖 | 外墙 | 除层数为二层的预制板或有木望板、木龙骨吊顶时,均应有 | 均应有 | 均应有 |
内墙 | 同外墙,且纵横墙上圈梁的水平间距分别不应大于8m和16m | 纵横墙上圈梁的水平间距分别不应大于8m和12m | 纵横墙上圈梁的水平间距均不应大于8m |
楼盖 | 外墙 | 横墙间距大于8m或层数超过四层时应隔层有 | 横墙间距大于8m时,每层应有,横墙间距不大于8m层数超过三层时,应隔层有 | 层数超过二层且横墙间距大于4m时,每层均应有 |
内墙 | 横墙间距大于8m或层数超过四层时,应隔层有。且圈梁的水平间距不应大于16m | 同外墙,且圈梁的水平间距不应大于12m | 同外墙,且圈梁的水平间距不应大于8m |
配筋量 | 4φ8 | 4φ10 | 4φ12 |
(4) 多层砌体房屋,应按下列要求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以下简称构造柱):
① 构造柱设置部位一般情况下应符合表2.2.6-3的要求:
表2.2.6-3 多层砌体房屋构造柱设置要求
房屋层数 | 设置的部位 |
6度 | 7度 | 8度 | 9度 |
四、五 | 三、四 | 二、三 | | 外墙四角;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较大洞口两侧;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 | 7 、8 度时楼电梯间的四角 |
六~八 | 五、六 | 四 | 二 | 隔开间横墙(轴线)与外墙交接处;山墙与内纵墙交接处;7~9 度时,楼及电梯间的四角 |
| 七 | 五、六 | 三、四 | 内墙(轴线)与外墙交接处;内墙的局部较小墙垛处;7~9度时,楼、电梯间的四角;9 度时内纵墙与横墙(轴线)交接处 |
② 外廊式和单面走廊式的多层砖房,应根据房屋增加一层后的层数,按表2.2.6-3要求设置构造柱,且单面走廊两侧的纵墙均应按外墙处理;
③ 教学楼、医院等横墙较少的房屋,应根据房屋增加一层后的层数,按a)或b)的要求设置构造柱;
(5) 房屋中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件及其连接,对于现有结构构件的局部尺寸、支承长度和连接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① 承重的门窗间墙最小宽度和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距离及支承大于5m大梁的内墙阳角至门窗洞边的距离,7、8、9度时分别不宜小于0.8m、1.0m、1.5m;
② 非承重的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距离度,7、8度时不宜小于0.8m,9度时不宜小于1.0m;
③ 楼梯间及门厅跨度不小于6m的大梁,在砖墙转角处的支承长度不宜小于490 mm;
④ 出屋面的楼、电梯间和水箱间等小房间,8、9度时墙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2.5;门窗洞口不宜过大;预制屋盖与墙体应有连接;
(6) 房屋中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件及其连接,对于非结构构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当不符合时位于出入口或临街处应加固或采取相应措施:
① 隔墙与两侧墙体或柱应有拉结,长度大于5.1m或高度大于3m时,墙顶还应与梁板有连接;
② 砖女儿墙、门脸等非结构构件和突出屋面的小房间,宜符合2.3.14的要求。
2.3 多层钢筋混凝土房屋
多层钢筋混凝土房屋包括现浇及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框架(含填充墙框架)、框架-抗震墙、抗震墙等结构类型。
2.3.1 多层钢筋混凝土房屋应重点检查表2.3.1所列部位。
表2.3.1 应重点检查的部位
检 查 内 容 | 烈 度 |
6 | 7 | 8 | 9 |
局部易掉落伤人的构件、部件 | √ | √ | √ | √ |
梁柱节点的连接方式及不同结构体系之间的连接构造 | | √ | √ | √ |
梁、柱的配筋、材料强度、各构件间的连接、结构体型的规则性、短柱分析、使用荷载的大小和分布等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