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园区“娄葑北区临芳苑1#地块、2#地块”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建抗〔2008〕58号)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
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08年7月16 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建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娄葑北区临芳苑1#地块、2#地块”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一类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审查意见报我局审核。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园区“娄葑北区临芳苑1#地块、2#地块”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园区“娄葑北区临芳苑1#地块、2#地块”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本工程部分楼幢存在较大凹入,应采取增加连接板等抗震加强措施。
二、转角窗对结构抗扭刚度削弱较大,特别是顶层转角窗比标准层进一步扩大后形成异形柱,削弱更大,应予调整。
三、应明确各楼幢单元间抗震缝净宽。
四、存在大量90mm厚楼板,宜执行高规4.5.5条,即板内预埋暗管时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
五、对局部存在的砼框架柱或异形柱,应作0.2Q0剪力调整。
六、1~2#楼底层个别剪力墙轴压比过大,应调整剪力墙墙肢肢长。
结论:本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原则通过,以上问题应于施工图阶段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