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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园区“73046地块住宅项目1#-8#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园区“73046地块住宅项目1#~8#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建抗〔2008〕61号)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08年7月18 日对你局转报的星隆置业(苏州)有限公司“73046地块住宅项目1#~8#楼”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相关资料报我局备案。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一类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审查意见报我局审核。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园区“73046地块住宅项目1#~8#楼”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园区“73046地块住宅项目1#~8#楼”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1#~8#楼缺短肢剪力墙在基本振型作用下倾覆力矩比值的输出。
  二、3#、7#楼结构计算水平力夹角输入有误,同时缺水平剪力调整输出,建议重新调整计算。
  三、7#、8#楼高宽比较大,建议考虑重力二阶效应的不利影响。
  四、3#、7#、4#、8#楼楼梯间形成单榀框架,应调整结构布置。
  五、5#、6#楼抗震缝宽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应调整。
  六、3#、7#、4#、8#楼角部设计成短柱,为确保结构安全,建议将短柱改变为剪力墙。
  七、1#、2#楼楼电梯间开洞尺寸大于楼面宽度的50%,应按弹性板对该部分构件进行复核,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加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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