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前,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常务会意见调整部门预算草案和省级预算草案。
11月20日前,省级政府预算草案经省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后,连同部门预算草案一并提交省人大财经委进行初审。
五、2009年省级部门预算建议计划的编报要求
(一)认真负责地做好预算建议计划编报的组织工作
1、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各部门要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完成预算编制各阶段的各项工作。
2、切实履行预算编制审核职责。按规定对所属单位的预算建议计划和预算草案进行认真审查、监督,及时纠正不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内容。
3、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组织项目论证、审查和项目入库,确保预算项目的规范、准确和有效。
(二)准确界定部门预算包含的单位范围
1、省直各部门预算由部门所属的单位预算组成,除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省直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按要求编制单位预算收支建议计划。
2、经批准由省财政供养离退休人员的转制企业或省直部门所属企业,主管部门也要组织这些企业按有关支出政策和标准,以及批准纳入财政供养范围的离退休人员情况,编制单独的预算收支建议计划,纳入本部门预算建议计划。
3、原包括在行政单位中未独立编制预算,但编制管理部门已确定为独立机构且核定独立编制的事业单位,要作为一个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中单独编报预算收支建议计划。
4、隶属关系(包括上划、下划)发生变化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办理财务划转手续,要在编制2009年度预算时按新的隶属关系编报,避免发生漏报、重报等情况。
5、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后经费形式发生变化的单位,主管部门要在6月底前做好相关变更调整工作,向我厅专题呈报调整财政补助事业费限额的意见。
(三)规范填报预算收支建议计划相关内容
各部门要按《河北省2009年部门预算建议计划表的编报说明》要求,准确理解各项指标含义,认真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计划,准确填写单位编码、项目编码、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包括2006年支出类、款、项科目)以及项目支出说明书等各项内容。在组织收入表中准确选择收入类型、管理方式,正确填写征收文件依据、征收标准、缴库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