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宣传。要加大对本地区、本单位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用事实说话、用典型引导,充分发挥其表率作用。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和宣传网络等各种载体的作用,加强医疗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患者正确认识医疗服务的特点和规律,让社会更多了解、理解、支持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为医疗卫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交流,提高全省工作的整体水平。要注重总结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地区和单位间的沟通与交流,拓展工作思路,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做到重点突出、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要充分利用工作通讯、简报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把行业作风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确保全省卫生行风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质量
1、继续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积极做好诚信服务评价各项数据指标的采集和汇总工作,依托省政府民心网和辽宁卫生信息网全面实现省、市、县卫生诚信服务评价数据网上直报。各地要积极加强与政府政务公开管理部门沟通,努力实现以政务公开的形式进行公示。省里和各市仍然要分别在6月末和10月末向社会进行公示。今年全省诚信服务评价体系建设工作要进一步深化,要对几年来所公示的各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选择敏感评价指标,建立权重关系,确定量化的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对各个医疗单位的 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为医疗服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具有指导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及建议,同时也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提供信息支持,不断促进医疗卫生单位服务能力的提高和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2、继续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卫生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并将服务承诺内容进行公示。要建立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的三级服务承诺机制,承诺内容要结合部门和岗位的实际来制定,做到明确可行,并具体落实到服务工作中。同时要坚持医德查房和对服务承诺的考核,对出现的违诺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3、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安全措施,恪守医疗服务规范。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规范开方、用药、检查为重点,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监督和管理。通过完善的制度约束,不断强化医务人员严格依法行医,恪守医疗操作规范的从业行为,努力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医疗差错;要注重临床用药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设备检查检验的阳性率;要进一步加强急诊、急救工作,完善急诊、急救绿色通道;要注重科室合理布局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医务人员,减少就诊流程,缓解“三长一短”现象。切实为群众提供科学、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4、坚持便民利患原则,强化服务工作。各级医疗单位要结合实际继续完善门诊“一站式”服务活动,以解决门诊服务中日益突出的影响医患关系和谐的因素,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一站式”服务至少应具有以下功能:解决医患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医疗服务咨询;医疗收费查询;统一发放门诊化验单和各种检查单;导诊、陪诊服务;设置便民措施等。各单位也可以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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