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后勤准备
根据化学中毒医疗卫生救援的实际工作需要,被指定的各级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救援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下,进行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的配备和病床的准备,并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4.4药品储备
根据化学中毒医疗卫生救援的实际工作需要,被指定的各级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救援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下,进行化学中毒急救药品的常量储备。急救车中要常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急救药品,各医院药房要有一定库存量,并掌握急需时的供药渠道。省职业病防治院负责省级化学中毒药品的储备保管、更新任务。
4.5经费保障
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和补偿。
5 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机制
按化学中毒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响应。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突发化学中毒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响应根据有关的规定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较大(Ⅲ级)化学中毒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由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一般(Ⅳ级)化学中毒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
5.2 应急响应措施
5.2.1 当Ⅰ、Ⅱ级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发生时,省级卫生部门作出以下响应:
(1)立即启动省级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或指挥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和医疗卫生救援情况。
(2)立即启动省级化学中毒事件医疗救援基地工作,派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协助抢救伤病人员。
(3)尽快会同有关部门检测、评估,以确定中毒化学品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采取措施,防止化学品继续对人员造成健康危害。
(4)召开专家组会议,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并向指挥部提出进一步的处置建议。
(5)在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国家卫生部门支援。
5.2.2 当Ⅰ、Ⅱ、Ⅲ级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发生时,市级卫生部门作出以下响应:
(1)立即启动市级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和医疗卫生救援情况。
(2)立即启动市级化学中毒事件医疗救援基地,派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抢救伤病人员。
(3)尽快会同有关部门检测、评估,以确定中毒化学品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采取措施,防止化学品继续对人员造成健康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