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试行)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8〕111号)
各市卫生局:
为做好我省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化学中毒事件及其危害,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化学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辽宁省卫生厅制定了《辽宁省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卫生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辽宁省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试行)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事件分级
2.1突发特别重大化学中毒事件(Ⅰ级)
2.2突发重大化学中毒事件(Ⅱ级)
2.3突发较大化学中毒事件(Ⅲ)级
2.4突发一般化学中毒事件(Ⅳ级)
3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3.2 应急专业技术机构
4应急准备
4.1 预案准备
4.2技术准备
4.3后勤准备
4.4药品准备
4.5经费保障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机制
5.2 应急响应措施
6信息的接警和报告
7应急响应的终止
8附则
8.1预案管理
8.2预案生效时间
9附录
9.1突发化学中毒事件现场紧急处置方案
9.2突发化学中毒伤员救援方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后,为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高我省医疗卫生部门应对化学中毒事件救援的处置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我省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危害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等,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