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泄露国家秘密的。
细化标准:
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的,给予停止执业9个月以上11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给予停止执业1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4、暴力或威胁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所得在50000元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
五十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律师事务所因下列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细化标准:
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警告,可以处30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的,给予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可以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给予停业整顿4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50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4、暴力或威胁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所得在50000元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8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
细化标准:
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警告,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给予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3、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给予停业整顿4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细化标准:
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警告,可以处30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内的,给予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可以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所得在20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的,给予停业整顿4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50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4、暴力或威胁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所得在80000元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8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细化标准:
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警告,可以处10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内的,给予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所得在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给予停业整顿4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4、暴力或威胁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所得在50000元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五)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
细化标准:
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警告,可以处10000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内的,给予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可以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违法所得在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给予停业整顿4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4、暴力或威胁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所得在50000元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六)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细化标准:
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的,给予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
3、有三次以上该违法行为的,给予停业整顿2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七)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细化标准:
1、首次有该违法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1项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的,给予警告,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2、有两次该违法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2项的,给予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有三次以上该违法行为或提供虚假材料3项以上的;拒绝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给予停业整顿4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4、暴力或威胁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经查实不符合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八)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细化标准:
1、情节一般的,给予警告。
2、情节较重的,给予停业整顿1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情形的,给予停业整顿4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50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