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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08年产前超声检查医师培训方案的通知

  4、组织结业考试考核
  省卫生厅组织专家指导组成员,于学员临床进修结束后,分片组织对进修学员的实际操作考核,并将学员考核结果向各市卫生局、承担临床进修任务医院和进修学员所在单位反馈,考核合格者授予省级继续教育学分。
  四、培训经费
  县(市)级医院超声医师进修费500元/月、人,由省卫生厅补助承担临床进修任务的医院,学员免费进修,食宿费自理。各市产前诊断单位超声诊断医师进修费按省卫生厅原规定补助,由省卫生厅补助派出学员的医院。
  五、工作督导检查和总结
  各市卫生局要对进修医院落实临床进修情况、师资带教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指导,将临床进修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省卫生厅反馈。
  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指导组,对临床进修情况进行工作督导检查,对不能保证进修质量的进修医院予以调整。培训结束后,对全省培训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

  附件:1、产前超声检查医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2、辽宁省产前超声检查医师培训专家指导组名单
  3、辽宁省产前超声检查医师培训进修医院名单
  4、带教师资和进修学员名单上报表

  附件1:
  产前超声检查医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市 别

市级(超声诊断医师)进修人数

县(市)级(超声检查医师)进修人数

县市数

进修人数

沈阳

--

4

8

大连

--

4

8

鞍山

1

3

6

抚顺

2

3

6

本溪

1

2

4

丹东

1

3

6

锦州

--

4

8

营口

2

2

4

阜新

1

2

4

辽阳

2

2

4

铁岭

1

5

10

朝阳

1

5

10

盘锦

2

2

4

葫芦岛

2

3

6

合计

16

44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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