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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2010年辽宁省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的通知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采取免疫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综合措施,优先保护新生儿和重点人群,开展全人群乙肝疫苗接种,有效遏制乙肝的高流行状态,至2010年使我省人群乙肝发病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有显著下降,并降低由乙肝引发的肝硬化和肝癌的死亡。
  (二)具体目标
  到2010年:
  1、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
  2、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7 %以下;
  3、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已低于7%的地区,在原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基础上降低1个以上百分点。
  (三)工作指标
  到2010年:
  1、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
  2、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0%以上;
  3、2002年后出生未接种乙肝疫苗的儿童95%以上要得到补种,高危人群乙肝疫苗接种率以县区为单位达到70%以上;
  4、人群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5、建立健全对从事乙肝防治工作的医疗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认证和考核制度,并对从事乙肝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乙肝防治水平;
  6、预防接种及医疗注射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材,实行安全注射;
  7、有计划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控制医源性感染消毒工作进行监督监测;
  8、继续对献血员进行肝炎指标监测,杜绝输血后乙肝的发生;
  9、建立完善的乙肝流行病学监测和实验室检测网络;
  三、防治策略与主要措施
  (一)强化乙肝疫苗预防接种
  1、认真落实儿童乙肝疫苗免疫规划。
  对儿童进行乙肝疫苗免疫是国家控制重大传染病乙肝的主要策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有利于提高乙肝疫苗接种率为目的,确定合理的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接种周期。要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的管理力度,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保证所有儿童拥有充足的和均等的机会及时获得乙肝疫苗接种。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承担乙肝疫苗接种的医疗卫生单位的管理,明确乙肝疫苗接种医疗卫生单位责任。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谁接生谁负责接种第一针”的原则和乙肝疫苗免疫程序要求,确保新生儿及时接种乙肝疫苗。各地要制定具体相应措施,提高农村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以提高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和对孕产妇的宣传,提高他们对首针及时接种的正确认识和参与意识。
  认真落实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基层接种单位和有关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出生儿童的建证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接种单位要主动与教育部门协作,落实儿童入学、入托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对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乙肝疫苗的儿童要及时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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