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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08年南宁市物价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规范房地产价格。进一步做好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核定工作,努力探索经济适用房项目投标上限控制价的制定方法,解决普通群众住房问题。进一步推行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推进小区物业管理等级收费标准执行工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负责部门:商品价格管理科牵头,其它部门配合
  (六)规范旅游价格。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和参观点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监管,促进发展南宁大旅游圈;落实南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对人民公园、金花茶公园、狮山公园、新秀公园、石门森林公园实行免费开放。
  负责部门:商品价格管理科
  (七)规范交通运输价格。进一步完善我市运油价格联动机制,理顺公路客运价格;按照自治区制定的春运期间公路客运价格作价办法,做好春运公路客运票价的核定工作,并加强监管。
  负责部门:商品价格管理科
  (八)完善价格公示制度。不断扩大价格公示面,重点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的等涉及民生价格公示工作,进一步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负责部门:收费管理科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四、及时化解价费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加大价格收费检查力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收费问题,重点组织开展医药、教育、房地产、物业管理、液化石油气、成品油、粮食、肉禽蛋、春运客运票价等价格收费检查。加大对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特别是对价格垄断(串通)和价格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的行为,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变相涨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负责部门: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
  (二)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案件。大力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信息系统,建立一套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为前沿的价格服务体系,认真疏理群众投诉咨询的内容,及时发现苗头性的、倾向性、趋势性的价格问题,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措施防范和化解价格矛盾。
  负责部门: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五、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结合本局实际,认真做好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办在调(定)价(费)、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认证鉴证和价格成本监审等行政行为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建立和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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