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质量的好坏,关系着处罚决定书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是案件办理水平的直接反映和集中体现。要树立整体和系统的观念,不能孤立地对待行政处罚决定书,就事论事。要将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同步做好相应的配套工作。
(一)注重调查取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是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前提。重点针对“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果”等五个方面有计划地开展调查取证,防止随意性。要特别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二)注重法律论证。深入浅出的法律论证是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体现。要展开明晰透彻的论证说理,准确无误地适用法律法规,一方面让自己心中有数,另一方面使当事人释疑服罚,要努力避免“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尴尬和错误。
(三)调查终结报告司法化。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是行政处罚决定书形成的基础,说理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该与司法化的调查终结报告配套。司法化的调查终结报告要比说理式处罚决定书内容更多,更详尽,有违法所得的,要写明推算过程;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要载入各方不同的观点,简要阐述理由;对最终定性、处罚的法律、法规适用,要说明选择理由,并交待整个推理过程。
(四)处罚(听证)告知相应具体化。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参照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较为详尽地告知当事人拟做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五、全面统筹,认真深入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是新时期加强和改善执法办案工作,提高工商行政管理能力的必然要求,对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技能,规范执法行为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各分局、市局各相关部门及全体执法人员必须充分认识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觉把执法办案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科学监管,严格执法。
(二)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分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把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工作,作为建设法治工商、和谐工商的重要内容确保落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协调到位。要把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工作同案件质量评查、行政处罚案件回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行使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市局将把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工作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畴,对应该制作说理式处罚决定书而未制作的,按一定标准扣分;对可以不制作说理式处罚决定书而制作的,酌情给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