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区“苏州世茂沧浪新城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建抗〔2008〕64号)
苏州世茂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
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08年7月26日对你单位报审的“苏州世茂沧浪新城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相关资料报我局复核。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市区“苏州世茂沧浪新城一期工程”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市区“苏州世茂沧浪新城一期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7号楼A单元短肢剪力墙承受的底部倾覆力矩比大于50%,不符合高规要求,应作调整。
二、抗震设计中应重视对剪力墙小墙肢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宜满足短肢剪力墙的截面要求,否则应按柱模型进行计算及配筋;同时复核柱及短肢剪力墙承受的底部倾覆力矩比是否符合高规要求。
三、对于平面中存在的连接部位较窄、凹入较大区域应设置为弹性楼板进行计算。
四、7号楼B单元、8号楼跃层平面开洞过大,整体计算时应设置为弹性楼板;同时该层平面最小净宽度小于5m,不满足高规要求,应作调整。
五、2号楼A、B单元的地震作用分析方法应采用总刚模型。
六、3号楼B单元、7号楼B单元、9号楼周期折减系数应改为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