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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评选2007年度全市物价系统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3、对获得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的单位和部门颁发奖牌,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4、请各单位、各部门、各科室对照评选条件,将自荐、推荐的申报材料于2008年2月26日前,报市局综合科。电子邮箱:nnwdy@www.nnpn.gov.cn;传真:5539922  电话:5530123。

  附:1、南宁市物价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南宁市物价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南宁市物价工作先进集体推荐申报表
  4、南宁市物价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申报表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
  南宁市物价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位(部门、科室)

名额(人)

武鸣县物价局

3

宾阳县物价局

3

横县物价局

3

上林县物价局

2

马山县物价局

2

隆安县物价局

3

邕宁区物价局

1

良庆区物价局

1

江南区物价局

5

青秀区物价局

兴宁区物价局

西乡塘区物价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

青秀山风景区物价局

高新区物价局

东盟经济园区物价局

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5

南宁市价格认证中心

1

南宁市价格成本调查队

1

南宁市价格监测中心

1

南宁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

1

南宁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

1

南宁市物价局价格综合科

2

合计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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