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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工作人员2007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6、公示年度考核结果。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反馈评定等次意见。由局机关负责人或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8、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为合理使用年度考核结果,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对有关人员及时进行奖励。
  一是对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人员,按有关规定发放年度考核奖金;二是对当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三是对连续三年(2005~2007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记三等功;四是获嘉奖、记三等功的人员发给一定的奖金。五是把拟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局下文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在年度考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有关要求进行。2008年3月10前完成。局综合科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2、填写表格的要求:公务员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填写《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人员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以上表格可在南宁市党建信息网(www,nndj.gov.cn)及南宁人才网(www.nnrc.com.cn)下载,登记表的用纸幅面规格为16开。
  领导干部每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科级以下人员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单位主考人(党政正职领导)对副职领导进行评鉴,副职领导对分管部门的正、副职进行评鉴,科长对科员进行评鉴,然后填写在年度考核表的“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内。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局机关工作人员2007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蓝 强
  副组长:冯李莎  谢 鸰 游志新
  成 员:王德毅  楚 利  梁浩泉  李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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