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撰写年度工作述职报告或年度工作总结。
①单位撰写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内容包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建设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开拓创新、团结实干、廉政为民的领导集体出发,不断增强执政能力,与时俱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以及取得的工作实绩。
②领导干部撰写个人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的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存在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党政“一把手”的述职应包括带班子、带队伍的情况,即:班子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科学决策、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情况;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尤其在贯彻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等方面工作情况;单位完成目标责任书的情况等。
③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的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存在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2、召开年度考核述职大会。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在全系统干部大会(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所属各单位领导参加)上作年度工作述职;同时作个人的年度述职;班子其他成员分别作个人年度工作述职。其他市管干部书面述职。所属二层单位市管干部除在主管单位组织的全系统干部大会上做书面述职外,还须在本单位干部大会上代表班子和个人述职。
3、民主测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与会人员通过填写民主测评表的方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与所属二层单位市管干部的民主测评表分开,分两张表在全系统大会上测评。所属二层单位市管干部除在全系统干部大会上测评外,还须在本单位干部大会上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不得低于应参加人数的80%。局纪检组负责对民主测评工作进行监督。
4、按分组召开年度考核会议,由个人作年度工作总结,集体讨论,评定等次。
5、评选2007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比例为在职在编人数(除市管干部人数外)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市管干部优秀等次人数按不超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市管干部总数的20%以内比例提出,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