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园区“悬珠动迁小区”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建抗〔2008〕69号)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
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08年7月9 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悬珠动迁小区”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一类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审查意见报我局审核。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园区“悬珠动迁小区”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园区“悬珠动迁小区”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整体计算总信息中第1~3层没有反映门厅入口处的框架柱,且梁数、柱数、墙数等数据与平面简图也不符,应重新仔细核查。
二、各楼均存在重力荷载效应较大的楼面主梁单侧搁置在200厚剪力墙肢上的情况,对此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增设墙垛等。
三、部分房屋东、西山墙上的卫生间不宜人为设计成转角窗,建议与建筑协调取消转角窗,这样对抗震比较有利。
四、建议房屋顶部框加柱抗震等级按三级考虑,提高梁上起柱的安全度。
五、G10楼部分剪力墙肢底部加强部位的轴压比大于0.8,建议调整。
六、G23楼第2计算层Y向偏心率Eey=0.2482较大,建议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