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度,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要规范各种形式的检查,禁止以检查为手段、以罚款为目的的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沟通机制,互通行政执法信息,避免重复执法扰民。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制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坚决纠正下达罚没收入和收费指标的错误做法。
(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大力抓好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水平,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相关信息的统一管理,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运行。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快全市电子政务网的建设,要在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建设跨部门、县(市、区)的应用系统,力争在2008年底,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并与全省进行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办事效率提高。各级政府网站要建立及时听取群众意见的网上论坛、实时接受群众投诉的网上投诉中心,加强政府与群众的网上互动。要研究开发网上监控和监察系统,对重要的审批事项、行政性收费和公共资源分配等重点业务流程,实行全过程实时监控和效能监察。要建立并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安全管理,促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
五、监督措施
(一)加强政府层级监督。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下级行政机关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行政机关汇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维护法制统一,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复议法,加强市、县政府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要加大政务督查力度,健全督查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
(二)加强审计、监察专门监督。审计部门要围绕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政府投资管理、各类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分配使用、重点建设项目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审计监督,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提高监督实效。监察部门要建立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错的机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清正廉洁,提高行政效能。
(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舆论监督。各级政府要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利,为人民群众实施监督创造条件,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