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将决策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社会公示或听证。要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依法追究责任。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及收费项目,下决心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贯彻《
行政许可法》,按照“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的原则,在2007年12月底前,对所拥有的行政许可项目,行政收费项目及各种行政权力进行认真清理审核,逐项登记。清理范围包括本单位所行使的专门职权,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共有职权,以及以本单位为主行使的职权和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实施执法行为的职权,同时全面清理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凡无合法依据的,应予以废止;凡职责不清的,应依法予以确定;凡符合规定要求的,应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方式、各环节工作标准、条件、时限及相关责任。要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经常性审查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预防和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要进一步健全行政许可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送达、统一公示及举报投诉等制度,实行“阳光审批”。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争取在今年内选择1-2个审批项目多,具有一定电子政务基础的市直部门,开展网上审批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四)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提高中心管理水平。通过完善服务功能、规范窗口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强化监督管理,使之成为运作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窗口和便民中心。各部门应认真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景府字[2005]46号),按要求将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不搞“体外循环”。对有行政许可项目应进而还未进市政府服务中心的部门,应在今年12月底前将行政许可项目纳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逾期未进入的,将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乐平市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服务功能。浮梁县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快捷、便民、优质的服务。
(五)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建立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景德镇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体意见》(景党发[2005]14号)的要求,尽快建立和培养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交易活动实行现场监督和全程监督,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