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工作内容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
1、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根据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抓紧做好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并公布本单位政务公开详细目录,明确政务公开的项目、形式、程序、时限和监督办法。具体做法是:编好一套表、画好一张图、存好一张盘。编好一套表,即按照类别编制一套完整的行政权力目录表,表中应载明:职权名称,职权来源依据,职权行使责任人,权力行使的规则等。画好一张图,即按照规范程序、简明清晰、方便办事、提高效率的原则,对每项行政权力都要绘制一张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流程图应符合行政权力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载明行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同时应在重要部位和环节相应注明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存好一张盘,即将编制的权力目录及权力运行图,以电子文档形式留存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监察局。
2、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及形式。
公开的重点。各级政府及部门要重点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收费事项的设定和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工程招投标;大宗物品政府采购;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各类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等管理社会事务方面的权力。在单位内部事务方面要重点公开: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财务支配和物资采购分配等。社会公用事业单位要以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公开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结果以及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标准、投诉电话、责任追究等。
公开的形式。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和创新的要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一是继续采用现有的单位简报、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传统形式进行公开。在公共服务场所,要运用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设施,公开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二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开。
三是市政府要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确定1-2名新闻发言人,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政府重要政策、决策、信息和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明确政府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每季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遇有特殊情况、重大事件和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可随时召开。
3、公开的范围与时限。公开的范围应与行政权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对应当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依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对应当让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人员知情的,应在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内容相适应,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应长期公开;凡阶段性或临时性的,应随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