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
(景府办发[200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十二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发布制度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权威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政府公开信息分类
市政府公开的信息按重要程度分为三类:
A类信息:即一般信息,包括:
1、市政府总体情况的概要介绍;
2、市政府的组织结构信息,政府部门及内设机构、下属行政机构的职能分工;
3、市政府领导的主要简历、分工;
4、市政府公告、公示等;
5、领导干部任免通告;
6、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7、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B类信息:即重要信息,包括:
1、市政府的重要活动及市政府领导讲话;
2、市政府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市政府负责执行的上级政府制定的及本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市政府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有关文件;
5、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6、市政府年度工作、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7、市政府的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
8、全市综合性和阶段性的统计数据;
9、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