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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景德镇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景德镇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景府办发[200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景德镇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景德镇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景德镇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按照《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景府发[2004]7号)精神,成立景德镇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与景德镇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市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事业单位,隶属市财政局管理。原定副县级机构不变。

  一、主要职责

  (一)配合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

  (二)根据预算指标和分月用款计划,具体办理市本级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审核、拨付及财政授权支付相关业务。

  (三)为预算单位设置支出总账及分类账管理系统,并负责会计核算。

  (四)从事支付系统维护、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负责办理市直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及津贴补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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