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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进创业富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协调服务力度,重点解决资金、土地、项目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各区县(市)和市直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长沙市创业富民活动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的具体要求,认真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主抓,一个专门机构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经济部门要加强对创业富民情况的调研,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金融部门要最大限度为创业富民提供资金支持;工商、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简化登记手续;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宣传部门要营造全民创业氛围;政法部门要营造良好的治安和法制环境。相关职能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为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

  3.完善有关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若干意见》和《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创业者和企业家的意见,在10月底之前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报市政府审定后,汇编装订成册,统一印发执行。要根据创业富民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具体工作需要,认真借鉴先进城市经验,进一步完善创业富民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要加大对创业富民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督力度,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4.严格工作考核。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建立健全创业富民工作考核体系。要强化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切实加以解决;要严格工作考核,将创业富民工作目标任务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单位和干部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创业富民服务单位和部门要予以表彰奖励,对服务不优、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附件:
  长沙市创业富民活动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任务

第一责任人

分管领导

联络员

联系电话

1

先导区、高新区、经开区、各区县(市)

1、负责统筹辖区内活动的开展;

2、制订本地区、园区创业富民的具体行动方案,确保创业富民政策落到实处;

3、加大扶持力度,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4、加大创业平台建设力度,加快各类创业基地建设;

5、充分利用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健全完善服务体系;

6、进一步改善政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7、及时向市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业活动简报、信息;

8、建立创业项目库,定期发布项目信息。

2

市委办、市政府办

1、负责创业富民重大活动的牵头协调工作;

2、两办督查室及时对各责任单位、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反馈。

3

市农办

1、负责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2、抓好农业产业化项目库的建设;

3、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4、进一步推动“百企联百村”活动向纵深发展;

5、利用乡镇农校、技术夜校等开展农民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辅导。

4

市委组织部

1、将创业富民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全市各单位及领导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2、整合党员远程教育等培训资源,推动创业富民培训工作。

5

市委宣传部、广电局、长沙晚报

1、负责创业富民活动氛围的营造;

2、做好创业富民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3、挖掘、报道重大先进创业典型;总结推介创业富民先进经验;

4、组织开辟“创业富民在长沙”专题、专栏和开展“创业富民大家谈”征文活动;

5、刊发创业富民项目信息。

6

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1、加强港澳台企业的引资力度;

2、进一步推动“百企联百村”活动向纵深发展;

3、负责引导行业商会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

4、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法律维权、经贸服务、宣传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5、引导、支持民营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实行“二次创业”;

6、培育、表彰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

7

市委政研室、政府研究室

1、负责全市创业富民政策的制定;

2、指导区县(市)和市直各单位制定配套政策、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

8

市监察局

1、清理和规范行政收费项目,建立创业富民活动监督机制,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2、设立创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投诉,加大对扰乱经济秩序、破坏创业环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创业者合法权益。

9

市发改委

1、负责科学编制产业导向目录,建立和完善创业项目库,及时发布创业指导服务信息;

2、负责放宽投资领域,引导投资方向。

10

市经委

负责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指导园区建设,推进创业基地建设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建立工业领域创业项目库,组织开展创业项目发布会、企业对接洽谈会等活动;

推动创业活动与提升先进制造业相结合,发展产业集群;

做好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育高级创业人才。

11

市教育局

1、加强人才资源跟踪和信息收集;

2、在大中专院校开展创业教育,强化学生的创业意识,;

3、大力实施职业教育“双百工程”,力争在五年内,培育100所重点职业院校,造就100万职业技能人才,提高职业教育的覆盖率;

4、研究解决外来创业人员子女就学问题。

12

市科技局

1、支持科技人员以各种形式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2、加快科技信息平台、中试平台、产业平台、融资平台建设,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3、推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创办科技服务实体;

4、建立科技创业项目库,定期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

5、加快孵化器建设,认定重点扶持科技项目,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13

市建委

1、支持创业主体进入城市建设领域创业;

2、支持和指导建筑业、房地产业领域的创业企业、民营与外资企业的发展;

3、支持创业基地建设。

14

市公安局

1、制定和落实来长创业者落户的优惠政策;

2、为创业富民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执法环境。

15

市民政局

1、做好复员转业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创业就业工作;

2、实施扶贫开发工程;

3、健全创业失败者优先救助制度。

16

市司法局

1、负责为创业者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

17

市财政局

1、落实对创业富民的财政扶持政策,设立创业扶持奖励基金;

2、支持全民创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投资融资体系建设。

18

市人事局

1、为创业者提供人才支撑和为创业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的相关服务;

2、落实对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引进外来优秀人才来长创业;

3、做好创业富民人力资源培训工作。

19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建立统一的创业保障体系;

2、落实初始创业政策;

3、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对城乡劳动力的创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免费创业培训工作力度;

4、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

5、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等服务;

6、完善灵活创业、就业人员和高层次人才的社保政策,建立外来务工人员的养老保险办法。

20

市国土资源局

1、探索适宜创业的用地方式,保障创业项目、创业园区用地需求。

21

市商务局

1、负责强化招商引资,吸引外来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创业;

2、推进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3、规划指导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社会服务业中的企业创立与发展;

4、建立利用外资创业项目库,组织开展对外推介创业项目活动。

22

市文化局

1、通过编排节目、演出等形式宣传各类创业典型和先进事迹;

2、大力培育崇尚创业、宽容失败,敢闯敢干、自强不息的创业文化。

23

市城管局

1、负责落实和完善在城市管理方面支持创业富民的政策措施。

24

市规划局

1、按照建设创业之都的要求,做好城乡建设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

2、做好创业基地的规划。

25

市环保局

1、为创业项目提供环保咨询服务;

2、为两型产业创业项目提供支持和服务。

26

市统计局

1、负责构建创业富民统计监测体系;

2、做好创业活动中各项指标的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27

市房产局

1、将解决外来创业人员住房问题纳入“安居工程”保障范畴,创造条件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廉租住房;

2、在人才相对集中的园区规划建设创业公寓;

3、落实外来务工人员经济适用房政策,探索用人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办法。

28

市畜牧局

1、支持、引导和培育水产特种养殖户和企业,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29

市国资委

1、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改制、改组和改造,并同等享受国企改革相关优惠政策;

2、做好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育高级创业人才。

30

市工商局

1、降低创业准入门槛,简化工商登记手续;

2、落实政策扶持、收费减免等方面的创业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主体及时核发营业执照;

3、为各类创业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

31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1、落实各项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2、提高服务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者的创业成本。

32

市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1、落实创业金融政策措施,扶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融资;

2、引导支持发展新型金融机构;

3、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开展银企对接活动;

4、推进征信体系建设;

5、引导各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体制,逐步扩大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简化贷款手续,加大对创业企业的资金投入;

6、创新金融产品,根据创业者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33

市政务中心

1、畅通创业申请审批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34

市总工会

1、充分发挥会员作用,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投身全民创业;

2、开展全民创业宣传培训活动,广泛宣传职工创业致富的先进典型。

35

团市委

1、加强青年创业教育培训工作;

2、宣传青年创业典型,引导青年学习创业经验,投身创业实践;

3、为青年创业提供项目论证、技术支持和法律咨询等方面服务。

36

市妇联

1、培育妇女创业典型;

2、开展下岗失业妇女技能培训和妇女实用技术培训,举办女厂长、女经理培训班;

3、鼓励女企业家做大做强自身企业,开展创业结对活动,带动更多的妇女创业。

37

市残联

1、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创办福利企业;

2、开展有关针对残疾人创业的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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