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群众利益无小事,应坚持“有报必查、查必有果、有果必复”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做到简单问题不草率,复杂问题不拖延、原则问题不迁就。凡是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清退,必要时予以处罚,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建立价格举报疑难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对政策界限不明,社会敏感、涉及面广、影响安定团结的疑难举报案件,由领导小组集体审定。
3、建立例会分析制度。召开专题例会,或者结合我局价格形势会或办公会议,听取价格举报工作情况汇报,针对苗头性、倾向性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价格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
4、部门联动,提高复杂举报的办理能力。对举报的热点、难点、复杂问题,必要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调查检查,通过部门沟通协调联动,增强了威慑力,提高办理效率,加大执法力度。
5、健全价格举报工作机构纵向网络,提高快速处置能力,为价格举报工作朝着“110式快速反应部队”目标迈进打下基础。建立市、县(区)两级价格举报工作网络,特别是县(区)物价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做好价格举报工作。积极应对市场出现的价格焦点问题,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对群体突发性价格纠纷,证据难以保全或事后处理较困难等特殊情况,迅速出击,及时查处举报件,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三)建立社会价格舆情分析应用机制,为价格决策服务
1、建设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提高价格举报工作水平,尤其是提高快速反应和综合分析能力的重要措施。我们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实行联网对接,不断提高价格举报工作的管理水平。
2、建立价格咨询举报信息分析制度。举报分析实行月报、季报、年报制度,举报中心要加强举报信息汇总分析,提高分析质量。及时分析咨询投诉的热点问题、投诉举报的新情况,举报中心的难点问题,价格政策措施是否符合客观实际,能否得到贯彻执行,并提出对策和建议。成员单位根据举报分析,结合本单位或本科室的业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真正发挥价格举报工作传递政策,反映民情、为民办事、服务决策的多重作用。通过对举报咨询信息的敏锐洞察,准确捕捉和深入分析,促进价格政策的完善和价格执法的有效开展。
3、建立价格咨询举报网络快速查询信息系统
在南宁价格信息网上设立价格咨询举报信息查询系统,将有关咨询、举报投诉件的政策解答,调查处理、反馈情况,分门别类录入,便于举报人或其他消费者查询,从中了解价格政策法规,从而避免重复性咨询、投诉,提高价格咨询投诉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加强与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协作,有效地利用举报信息资源,定期每月在《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南宁电视台、南宁电台等媒体公布咨询举报热点情况分析,对群众关心的热点价费问题进行政策解答,曝光典型案例,发布价格违法警示和消费警示,增强社会对价格利益侵害的防范和价格社会监督。通过宣传,扩大12358的影响,提升价格主管部门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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