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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08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价检[2008]1号)


各县、城区、开发区物价局:
  现将《南宁市2008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南宁市2008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南宁市2008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08年南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国家发改委、自治区物价局的部署和安排,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个主题,以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以“稳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为重点,加强“价格服务、价格举报”,强化价格监管,严格价格执法,规范价格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主要任务是:
  一、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一)加强价格监控应急。要通过价格举报窗口、市场价格督查与巡查等渠道,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时掌握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价格问题,进一步提高价格监管的预见性;完善价格监督检查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应急机制和预案,确保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突出价格监管重点。为提高价格监管的针对性,一要突出市场价格监管重点品种,加强对供求矛盾突出且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用密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尤其是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液化气等紧缺消费品的价格监管;二是突出重点时段,加强对春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两会”、奥运会、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的监管;三要突出重点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多发行业,继续组织开展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行动。
  (三)严防价格上涨连锁反应。要认真研究上游产品涨价的传导效应,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带来的连锁反应,进一步提高价格监管的防范性。对生产成本直接相关的下游产品,要制止超出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制止搭车涨价、跟风涨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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