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实施全市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南价检[2007]8号)
各县、城区物价局:
近期,国内粮食、食用植物油、生猪等产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为了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8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7]187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7]188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内部明电《关于开展全区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桂价电[2007]3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贯彻实施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重点内容
检查时间:自2007年8月10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
检查的重点内容:按桂价电[2007]3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检查的组织实施
这次专项检查工作,由市物价局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负责具体实施。检查方式以本级检查为主,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将视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督查。各县、区物价局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突出重点行业、品种、行为,对本地区食品制造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
三、成立机构、落实责任
为了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务求检查取得实效,我局专门成立机构,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并根据各县、区具体情况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
(一)成立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蓝强
副组长:冯李莎、谢鸰、游志新
成员:方晓海、王德毅、楚利、梁浩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方晓海局长担任;副主任:罗帆、叶英。办公室设五个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