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业务和资金流程,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监督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及规程、财务管理规定、财政资金流程、支出业务审批流程、乡镇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和出纳岗位职责及业务操作规程、县乡网络及计算机管理操作规程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乡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08年5月)。成立改革领导小组;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并报市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完善配套措施。
(二)清理清查阶段(2008年6月初至6月中旬)。全面清理乡镇供养人员、乡镇行政事业收费票据、乡镇预算内外账户、乡镇政府资产,清理核实乡镇政府债权债务,为全面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三)县乡联网和人员培训阶段(2008年6月下旬)。配备和调试乡财县管软、硬件,实现县乡联网。进行财政业务和软件操作等培训。
(四)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7月至11月)。
(五)总结完善阶段(2008年12月)。
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落实十七大精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规范乡镇政府收支行为,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的重要途径,对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鞍山市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韩 义 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
刘德宽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李安富 鞍山市县(市)区财源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 员:
胡晓光 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
李影楠 市财政局国库处处长
陈汉宁 鞍山市县(市)区财源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孙 虬 市财政局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鞍山市县(市)区财源建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陈汉宁(兼)。
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深刻理解这次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改革领导小组,按照省、市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和本级政府汇报,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